去年以罕见千字的双开通报被批的中山市博爱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莹,最近一起受贿案件被披露。
据《中山日报》报道,根据中山中院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商人刘某曾多次向王莹行贿合计210.4万元,一审获刑3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
根据判决书,2011年至2017年间,刘某在向博爱医院销售药品及承包经营该院门诊大楼一层内小卖部等事项中,曾受到王莹提供的帮助,为感谢王莹,刘某按季度分多次向王莹贿送现金共计人民币210.4万元。
据王莹供述,刘某原是杭州一家药厂的业务员,去王莹办公室推销药品时认识了王莹。因为是东北老乡,双方关系越来越近。
2011年下半年,刘某对她说,想向博爱医院供应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王莹让其按流程去申请。后来刘某打了用药报告,药事委员会同意进药后,最终的审批权到了王莹手上,王莹没有反对,签了字。年底,博爱医院开始采购该中药饮片,刘某也开始给王莹送好处费。
同期,刘某从2011年12月起以每月3000元租了王莹的一套公寓房,一直租到2016年3月,而按市场价格,该房最多租1500元。2011年12月至2013年5月间,刘伟连好处费带租金每月支付王莹1万元左右,每季度给一次,共计约10万元。
2013年上半年,博爱医院小卖部准备招标,王莹问刘某有没有意思经营这个小卖部,之后刘某顺利中标。此后,刘伟送给王莹的好处费逐渐增加,其中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共约36万元,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共约180万元。
另据刘某供述,在王莹的帮助下,他推销的药品顺利进入博爱医院。因为药卖得很好,多年来他因此赚了约1100万元。经营小卖部5年赚了400余万元,他用其中200多万元行贿给了王莹。
中山市中级法院认为,刘某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结合案情,法院一审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王莹于2018年4月落马,6月被“双开”。当时中山纪委监委对王莹的“双开”通报,罕见以993字的篇幅叙述她的违纪违法行为。
通报中称:经查,王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组织纪律,逃避组织监督管理;违反廉洁纪律,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涉嫌受贿犯罪。
王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泯灭,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放纵,目无党纪国法。
对党极不忠诚、极不老实,在得知其违纪违法问题败露后,竭力伙同他人串供、制造假象,处心积虑瞒天过海,意图逃避组织审查调查。
阳奉阴违、欺骗组织,自由散漫、视纪律如草芥。不如实报告个人外出去向,擅自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国境;未吸取本人违规获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受处分的教训,故技重施,暗地里指示他人为配偶办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想方设法逃避组织监管,当隐形“裸官”,是典型“两面人”。
人前攀附领导、巴结奉迎不知耻,人后穷奢极侈、放纵糜烂不检点,在婚姻存续期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贪欲膨胀、擅权妄为,挖空心思钻营巧取,接受他人给予的干股,隐名伙同他人开公司,利用职权帮助自己的公司承接与博爱医院有关的业务,把国有资金和财产当成个人肥油满溢的“钱袋子”,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将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当成发家致富的生意场,在医院工程项目建设、后勤服务承包、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过程中,甘愿被社会老板收买役使,披着医者仁心的外衣收着黑心回扣,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上梁不正带坏医院风气,医院管理混乱,乱象丛生。
漠视群众利益,长期进行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把组织交给的“责任田”当作个人的“自留地”,恣意让渡手中的公权力,为一己私利甘当傀儡,放任和配合他人继续插手医院设备医药采购和基建项目等管理事务,沆瀣一气,利益共沾,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明知组织正对自己开展调查,仍不忌惮、不知止,利欲熏心,大肆收受贿赂,贪婪成性,置党纪国法而不顾,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据公开资料,王莹生于1972年8月,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医学博士,辽宁沈阳人。
1995年8月,时年23岁的王莹从遵义医学院本科毕业后,进入博爱医院的前身中山市妇幼保健院成为一名医生,自此在该院工作23年。
从2005年起,王莹的职务快速晋升,至2010年4月,5年间从她从医生岗位擢升医院院长。2013年7月,她担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成为党政一肩挑的“一把手”,直至2018年4月落马。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0 Comments